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鄂建墙〔2016〕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不断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2016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
2016年3月7日
2016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
2016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着力提升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标准,竞进提质、主动作为,为实施“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起好步、开好局。
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全省新增建筑节能能力72万吨标煤,发展绿色建筑1000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500万㎡。巩固“禁实”成果,县以上城区新型墙材占比达到90%,新墙材应用率达到95%。散装水泥供应量6600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62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90万吨。
为完成以上工作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发展绿色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