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国家财政部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支持新能源运营汽车发展和推进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时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统筹研究相关政策。不再对除新能源公交车外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将地方有关资金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培育更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901号建议的答复
财建函〔2021〕15号
陈靖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新能源运营汽车发展和推进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财政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政策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突破百万辆大关,连续6年排名世界第一。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12月31日,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明确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