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下来差不多一年要多交一二十万元,压力很大”,诉苦的刘先生是中山市一家金属表面处理企业的老板,他口中的“多交一二十万”,是指其企业被列入黄牌(环保警示)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后,每年要多交的水费。要想摆脱水费骤升的负担,企业不得不加快环保治理争取尽快“摘牌”。
今年1月1日,中山市发布《关于实施限制类、禁止类和高污染企业用水差别水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为广东首个利用差别水价杠杆倒逼限、禁企业节能减排,实现节约用水和水环境保护的地级市。
5月底,中山市公布了2014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并决定从7月1日起对其中被评为红、黄牌的93家企业实施差别水价。刘先生及其企业因为排污问题,被评为黄牌,成为今年首批实施差别水价的93家企业之一。
企业差别水价政策出台前后历经哪些波折,中山试水首月效果如何,其改革经验是否值得进一步推广?南方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政策
对高污染企业采取最高加价标准
“中山水资源并不丰富,现在环境污染形势严峻,水质性缺水问题较突出,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促使高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在今年7月2日召开的中山市高污染企业用水征收差别水价听证会上,有机废物处理专家黄南平掷地有声地表示。
中山市经信局工业科科长辜思斌则分析,“从总体来看,中山的工业还是以资源依赖性、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会使经济发展遭遇瓶颈,差别水价是推动中山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为了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每年降4%,必须促进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
以水价之手促进节水环保并非无章可循。
早在2008年,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深化供水价格促进节约用水和水环境保护的通知》指出: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和当地政府认定的高污染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物价部门在现行分类水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10%-20%的范围内确定。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考虑到经济下行的压力,多年来企业差别水价政策并未落实。
中山成为广东省首个“吃螃蟹”的城市。
在当日的听证会上,实行惩罚性水费的首批对象锁定在环保信用红、黄牌企业——按省允许加价幅度的最高值20%征收差别水价,对自备取水企业水资源费加收50%。
“实施差别水价的范围,首先要有一个科学、客观,具有公信力的标准。”中山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甘少娟告诉笔者,中山采用的是实施多年的环保信用评级制度,由环保部门每年对辖区内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开展的信用评级工作,社会认可度高,等级分为绿牌(环保诚信)、蓝牌(环保可信)、黄牌(环保警示)、红牌(环保严管)。
“作为企业,支持政府差别水价政策,但企业用水量较大,涨幅过大,会对企业经营成本造成一定影响”,祥丰电子(中山)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在听证会上曾有不同意见,希望征收标准更加细化,如在20%的方案下,还设置10%和15%两档加价方案。
不过,参加听证会的市水务局、相关镇环保分局、中山市供水公司和相关专家则一致认为差别水价属惩罚性水价,应当从严,按照省加价幅度的最高值20%制定。
“20%并不会过于加重以上企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