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还是在政策调整中稳中向好。
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广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公示,规划至2030年,全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90%以上,并力争早日实现设区市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全覆盖。
这是继2月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加快编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后,首个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省份。
一直以来,国补退坡是垃圾发电行业绕不过去的难题,而加快编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这一通知的发布,让行业再次看见曙光。
其实,近几年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速度飞快,环保政策力度的加大以及国民环保意识的提高,都推动着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而垃圾围城的现实也驱动着垃圾焚烧逐渐取代填埋。
垃圾发电项目在全国各地纷纷投建。2019年更是成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运最多的一年,同时也是新释放项目最多的一年。据E20研究院数据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12月,全国共计释放150余个垃圾焚烧项目,总投资额超过580亿。
尽管行业处于补贴退坡的忧虑之下,但大多数人认为2020年依然是垃圾发电项目的“投产”大年。
然而,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疫情阻碍开工,加之政策的不确定性,垃圾发电还能迎来又一个“投产”大年吗?
政策利好
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指出,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
尽管存量项目的收益得到初步保障,但是具体的界定标准仍需要进一步确定。《意见》中明确,已按规定核准(备案)、全部机组完成并网,同时经审核纳入补贴目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对于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的存量项目,财政、能源主管部门将在补贴优先兑付、新增项目规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成本变化情况,及时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形成机制。
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对各地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规划给出新的要求。2月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加快组织编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编制完成。
《通知》指出,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2020年3月31日前发改委未收到专项规划的省(区、市),其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需补贴资金原则上由所在省(区、市)自行解决。
可以理解为,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还将有可能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
事实上,在上述文件发布前,已经有不少省(区、市)编制并发布了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包括了云南、河北、河南、福建在内的十几个省(区、市)。
对此,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高级行业分析师李少甫认为,发改委发布的《通知》是为了做一次全国范围内的信息汇总,目的在于摸清2030年前各地可能新增的垃圾焚烧项目数量及规模,有助于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给后续具体安排补贴经费做准备。
对于没有编制专项规划的省份而言,若3月31日尚未完成并提交专项规划,那将由该省(区、市)自行解决项目的相关资金。
爆发?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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