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
1、加强新能源并网及储能领域市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市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在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
4、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等新型商业模式。
5、建立健全创新药物、新能源、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税费调节机制。
6、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原文如下: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省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陕政发〔2011〕37号),根据任务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明确配套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进度安排并严格予以落实。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省发展改革委要抓好统筹协调,及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年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二年一月四日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加强规划指导,引领重点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1、编制实施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参加)
2、编制实施新材料、环保产业、新能源、能源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激光、物联网、卫星应用等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参加)
3、编制实施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产业、LED和光伏产业等专项规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参加)
二、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4、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实施知识创新、产业创新、产业支撑、研究院、产业联盟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等六大创新工程,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中科院西安分院等参加)
5、知识创新工程:依托高校,选择具有引领带动作用、能够实现突破的重点方向,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加快形成一批国内外领先的科技成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中科院西安分院负责)
6、产业创新工程:依托骨干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系统集成,支持建设若干具有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技航空工业办、中科院 |